新华社哈尔滨9月7日电(记者 曹霁阳)9月7日,黑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三方签署了《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据此,黑龙江省能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将由过去的6万名增加至10万名。
据了解,因与原合作银行协议期满,今后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全部由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提供。按此次合作协议要求,黑龙江省有60所普通高校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合作业务。
2007至2008学年度,全省助学贷款测算总额度为5亿元,全省普通高校将有近1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申请并得到每人每年5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杨立田介绍,此次协议的签署,意味着黑龙江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生比例大幅提高。从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有占这个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数12%(6万名左右)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约10万名学生可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0%。
据了解,相关高校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将尽快办理有关贷款手续,预计在本学期开学后3个月内将贷款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