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财政部:小型微利企业2008年起将获国家税收优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7年09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9月15日电(记者梁钢华、舒静)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15日透露,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在2008年起实施,届时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予以适当优惠。

    这是张弘力15日在广州举办的中日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表示的。

    张弘力表示,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技术创新成果,促进竞争、抑制垄断,但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政府要采取必要政策措施给予扶持。

    张弘力说,“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将进一步健全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体系,有关政策将逐步实现由扶弱济困向培育市场竞争力转移。

    他表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明年起实施后,将按25%的征收比例统一各类企业税负,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适当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中国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30万户。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近六成,上缴税收占全国近半,吸纳就业占城镇就业总量75%以上。

 
 
 相关链接
· 我国银行"傍大户"现象改观 小企业贷款快速增长
· 我国小企业融资额进一步提高贷款不良率大幅下降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企业发展提供充沛的资金动力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小企业统计制度的通知
· 银监会:推进小企业贷款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