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日前表示,今年将积极探索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层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力争年底前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示范店。
2007年,工商总局决定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产品合格率较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商品经营单位,命名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使农民群众不出乡镇就可以买到放心商品。
近年来,各地工商机关加大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力度。到2008年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总数达13万户。
王东峰表示,各级工商机关将重点监督农村食品店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促进源头治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