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13日从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安全监管总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指导编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通俗易懂的农民工安全知识读本。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就业、职业技能等培训结合进行,统一考核,分别发证,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强化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2009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一次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建设,落实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加大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把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纳入事故查处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以及损害农民工安全生产权益的用工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农民工劳动管理。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其安全生产待遇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