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工作人员正送出新疆第一台家电下乡产品。作为全国第三批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省区,新疆家电下乡活动当日全面启动。具有新疆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均能享受销售价格13%的补贴。据初步预算,新疆有295万户农牧民家庭,按每户每年用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消费500元计算,新疆每年可实现销售额15亿元,享受国家财政补贴1.9亿元。通过4年努力,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将由目前的20年缩小到近10年。新华社记者 赵戈 摄
3月1日,家住米泉市羊毛工镇的农民刘小成(右)在咨询家电下乡产品。 新华社记者 赵戈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