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阵地,联手护卫食品安全
——第一时间连线食品安全监管五大部门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食品安全法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它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强调各部门间的配合与衔接,力求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监管链条。
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国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由五大部门“分兵把守”。这些部门将如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不使“问题食品”闯过关卡?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在法律通过的第一时间连线了五大部门。
卫生部:“织”好综合协调网
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六项主要职责,包括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等。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此外,卫生部还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加快地方配套法规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专家队伍和工作队伍建设。
陈啸宏介绍,卫生部已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和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以及相应检验方法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列为近期的优先领域。
农业部:“盯紧”食品源头
作为食品的源头,农产品质量是食品生产的首要关口。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农业部门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农业部将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违禁化学物质行为;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同时还要加大农业标准化扶持力度,引导形成市场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农业部还将做好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制定完善配套规章,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质检总局:守住生产环节“防线”
质监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肩负着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责任。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一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同时全力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食品小作坊等方面的集中整治;积极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质监部门还将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对于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废除的及时废除,该修订的及时修订,保证与食品安全法规定一致,确保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实施。
工商总局:食品流通不许乱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工商行政部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等。
与过去相比,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职能。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工商部门将及时制定配套规章,依法全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及时修订或者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内容。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章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入嘴可放心
今年,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的第一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监管司司长孙咸泽表示,将抓紧修订完善餐饮消费环节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组织制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逐步提高餐饮业、食堂开办门槛,防范细菌性和化学性等食物中毒。
孙咸泽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选择学校食堂与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操作间与餐具消毒等进行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薄弱环节的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地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强化重大活动保障和重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此外,还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相关部门均表示,将全面履行自己法定职责,加强相互间的配合与衔接,联手共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参与采写记者:吴晶、周婷玉、董峻、徐博、张晓松、崔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