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9日下午举行首批廉政监察员任命仪式,7位资深审判长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不久前颁布“五个严禁”规定之后推出的一项重大廉政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
据悉,这7位廉政监察员将分别在最高法院的刑事、民事、立案、执行等7部门担任专职廉政监察员,其他审判部门也将陆续配备专职廉政监察员。去年11月,最高法院机关开展了有关司法廉洁的大讨论,认真查找了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以及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薄弱环节。之后,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监察员的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下大力气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是当前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的有益探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司法权运行经常性监督,坚持防患于未然,注重从完善制度建设做起,从具体的审判执行部门抓起,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强化预防,这是落实惩防并举方针的一个必然要求。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在讲话中表示,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是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权力行使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日常监督的制度创新,是健全完善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衔接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要通过廉政监察员拓宽纪检监察的工作领域,从解决每一个管理上的漏洞、每一个权力衔接上的疏漏做起,惩防结合,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