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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决定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0日电(记者潘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殷宇霖说,从今年开始,新疆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严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在20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上,殷宇霖表示,新疆目前已建立并开通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制定了第一批共5100多种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目录,预计4月上旬公布。同时,第二批采购目录制定工作已经启动。今后,根据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运行情况,将不断扩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范围,除政策规定不实行集中采购的药品外,其余所有临床用药、医用耗材都将纳入网上集中采购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全部纳入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采购非挂网药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自2008年底启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以来,相关机构、人员和工作已得到落实,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批复成立,建立了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截至目前,已有药学、医学、临床药学和卫生事业管理学专家1200余人。

    据介绍,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降低药品价格,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购药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减少中间环节,控制虚高药价,降低企业销售成本,形成竞争格局,使价格公开透明,确保医药购销行为易于被社会和政府监督。

 
 
 相关链接
· 六部门颁布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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