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陈玉明)国务院办公厅20日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促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关钢铁专家指出,提高产业集中度不仅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还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中国钢企在国际原材料市场议价能力。
当前我国钢铁业发展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产业集中度太低。目前,中国有大小钢企1200家左右,其中大中型钢企约70家。粗钢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排名前5位的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8.5%。
而相比之下,2007年韩国浦项制铁公司粗钢产量占到本国产量的60.61%,德国的蒂森克虏伯、日本的新日铁和JFE公司、美国的美国钢铁公司(USS)、俄罗斯的谢维尔等钢铁企业,其粗钢产量占本国总量都超过了20%。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人士认为,产业集中度过低对钢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系列不利影响。一是国内大型钢企被迫选择扩大产能、挤垮中小钢企的发展战略,造成目前钢铁业产能分散和非理性扩张的局面,同时大大降低了钢铁业利润率。二是存在大量不符合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小钢厂,给环境造成巨大威胁。三是大小钢企在进行铁矿石谈判时不能团结一致。
为提高钢铁业的产业集中度,《规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的重组,推进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重组。
根据《规划》定下的目标,到2011年,我国要力争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至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同时,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沿海沿江钢铁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0%以上,产业布局明显优化,重点中心城市钢铁企业污染明显减少。
为推进钢企之间的兼并重组,《规划》要求制定相关的鼓励措施,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建等项目优先予以核准;同时,落实好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适时研究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
《规划》以多方面的政策导向鼓励提高产业集中度。《规划》要求修订完善2005年出台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修改国内钢铁产业集中度指标的考核范围和比重;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储量5000万吨以上铁矿资源,优先依法配置给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同时,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加大对钢铁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必要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著名钢铁资讯机构兰格钢铁网有关专家认为,提高产业集中度、组建大型钢铁集团将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是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把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小钢厂清理出市场;二是可形成集中统一的物流和销售渠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客户为中心的深加工配送和钢厂以销定产模式将有机会得到逐步发展强化;三是在与国际铁矿石巨头谈判时可形成合力,避免内讧,从而提高中国钢企在国际原材料市场上的议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