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将证券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周期缩短为三年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何雨欣、李延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人31日表示,中注协已于近日正式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周期由原来的5年缩短为3年。
为加强行业监管,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中注协每年均会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于2004年颁布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这为全国各级协会顺利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规范。
“将证券事务所的检查周期缩短为3年,既凸显了中注协对证券事务所加强监管的工作定位,也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会员义务公告的精神相一致。”这位负责人说。
这次修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内容还包括调整惩戒方式的表述,原制度下,中注协与地方协会的惩戒制度有相冲突的地方,修订后,避免了不同制度规定上的冲突,同时也增进了适用上的灵活性。
中注协详解符合条件考生参加2009年度注会考试相关事项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何雨欣、李延霞)2009年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过渡之年,这一年新旧考试制度同时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人31日向记者介绍了关于符合条件考生参加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事项。
所谓符合条件的考生,是指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的全国统一考试,也可以参加新考试制度下的全国统一考试。”这位负责人介绍。
参加原考试制度下考试,从2006年度至2009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新考试制度下考试的考生,从2005年度至2008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09年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
“原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