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5月15日电(张周来、黄钧海)广西南宁市近日出台《医疗机构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宣布开始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许可证年度校验、不良执业行为等进行记分量化并评定信誉等级,获评最低信誉等级的医疗机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注销执业许可证。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学锋说,近年来南宁市高速发展的社会医疗服务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尤其是个别民营医疗机构未能做到诚信执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必要的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甚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求自身利益,极大地损坏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群众心目中的社会形象。
根据已经出台的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医疗机构信誉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示范化医疗机构,B级为规范化医疗机构,C级为合格医疗机构,D级为不合格医疗机构。
刘学锋表示,经评定等级公示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颁发统一制作的等级标志,对A级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对D级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仍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据了解,信誉等级量化分级监督管理今年将首先在南宁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民营医院进行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