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6月30日电(记者刘卫国)记者从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获悉,为做好预防流感大流行的必要准备,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日前根据《基本法》及《传染病防治法》作出批示,采取系列特别措施进行抗疫工作。
依据第227/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澳门特区采取的特别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感染、怀疑感染、或有受到甲型H1N1流感感染危险的非本地居民进出澳门;征用财产或服务;免除公共实体为取得必要的财产或服务所需的若干法定手续;免除从外地前来澳门从事与防治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且在当地具专业资格者的专业资格认可。
批示指出,由于澳门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的本土病例,鉴于澳门将面临社区暴发的危险,为做好预防流感大流行的必要准备,有必要自6月24日起采取系列特别措施,并授予特区政府卫生局局长实施批示所定措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