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截至7月1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68% 新华社 发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 吴晶)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达611万人。截至7月1日统计,已有415万高校毕业生落实去向,与去年同期相比就业人数增加44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8%,同比基本持平。
“在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8日对记者说。在社会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需求出现同比下降的情况下,今年高校毕业生总数比2008年增加52万,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毕业生就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张浩明指出,我国政府明确提出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入伍服义务兵役等七方面重大政策。中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继出台具体措施。例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毕业生就业推进工程、三年百万见习计划等;财政部针对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就业和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出台了新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商务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出台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政策;科技部出台政策,鼓励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毕业生;公安部出台了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户口迁转比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等优惠政策;总参谋部启动毕业生预征制度,出台政策鼓励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团中央扩大实施“西部志愿者计划”,全总、妇联、残联等出政策、出资金、出项目,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女大学生以及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目前,这些重点项目已吸纳毕业生60多万人。
“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政策文件之多、涉及方面之宽、措施力度之大、惠及学生之广都前所未有。”张浩明说。教育部早在去年11月中旬就成立了部领导牵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主动协调17个有关部委,制定出台了29个文件,包括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外包、科研项目助理等9方面、70多条新的政策措施。
张浩明指出,各地党委、政府切实贯彻中央部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基础工程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省政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文件。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也以持续超常规的工作力度,在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
尽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但是还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实现就业。张浩明表示教育部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确保9月1日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的目标任务。同时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工作衔接,使未就业毕业生回生源地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享受就业见习、创业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和服务,尽早实现就业。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明电[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定于今年7-9月,在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集中精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今年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平稳。要在努力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的前提下,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实施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工作。要重点在第三季度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详细>>>
全国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联系信息公布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200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2009年全国计划任务为30万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