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16日电(记者邓卫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山东省农业厅日前联合发布并实施《关于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万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获得“一揽子”信贷支持。
意见要求山东省内涉农金融机构从经营管理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入手,逐步为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电子信用档案,规范、科学地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状况和信用增级情况,适当放宽贷款准入标准,简化贷款程序,扩大授信额度,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一定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意见还要求山东省内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实行以合作社及其社员为贷款对象,通过对合作社评级授信,由合作社统一担保、法人及社员分别承贷的“双贷款双保贷款”模式;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以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继续加大支农再贷款发放力度,扩大支农再贷款发放范围,将支农再贷款发放范围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山东各地蓬勃兴起,截至2009年4月底,山东省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6630户,总数跃居全国首位。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对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