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7月29日电(记者刘伟、吴小康)“实施林业发展‘三步走’战略,计划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左右,林业总产值实现2000亿元,进入全国前三强……”连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召开多个高级别、大规模的专题会议,提出了雄心勃勃的林业发展方略,倾力推动从林业大区向林业强区转变。
26日广西召开的全区林业工作会议是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结束后最早召开的省级林业工作会议之一,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前所未有。会议提出建设林业强区要着力构建、完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等三大体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像重视农业生产一样重视林业发展,像关注粮食安全一样关注生态安全。同时从编制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推进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方面着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动广西林业强区建设的重要一环。广西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目前广西已全面铺开此项改革。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又决定,力争比原计划提前1年即2012年完成改革任务。为此,广西探索建立了从自治区到市、县、乡(镇)、村五级书记抓“林改”的做法:建立各级四大班子领导分片联系、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区挂点联系、各级“林改”工作指导等制度,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同时兼任“林改”工作队员,同时要建立“林改”工作督查问责制度,对工作进度慢、工作质量差的地方严肃问责。
在中央高度重视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把林业工作放到更重要的工作位置上,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提出分“三步走”建设林业强区的奋斗目标。按照“三步走”战略,2010年广西林业总产值将突破1000亿元,2013年达到1500亿元,2015年实现2000亿元的目标。
广西地处我国南疆,林业资源丰富,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广西的一大优势。长期以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森林资源呈逐年上升趋势,森林覆盖率从建国初期的23.2%提高到54.2%,是全国森林覆盖率的近3倍,居全国第4位;森林面积1.93亿亩,居全国第6位;人工林7300多万亩、速丰林2700多万亩、经济林3300万亩,均居全国第1位。2008年林业总产值670亿元,居全国第9位。
广西是全国最大的商品材生产基地,“十一五”期间广西商品材出材常年量约占全国七分之一,人工林出材常年量约占全国六分之一。松香、八角、玉桂、茴油等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其中松香、八角年产量分别占全国的50%、80%以上;茴油、桂油产量均占全国90%以上,分别占世界贸易的80%和30%以上。
广西初步构筑起以自然保护区、珠江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城乡绿化工程为框架的生态屏障。目前,广西人均拥有森林3.8亩,比全国人均水平多1.8亩;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7.5%,人均公共绿地6.5平方米。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到处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环境宜人。
到2008年底,广西共建有农村沼气池333.9万座,入户率41.7%,居全国首位。年产沼气13.5亿立方米,可替代200万吨标准煤,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沼气还提供了大量沼肥用于农业生产,为农民增收节支47亿元,让140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
广西已建成林业自然保护区62处,总面积2178万亩,占区内国土面积的6.3%;已建成各级森林公园47处,面积386万亩;有湿地面积1059万亩。现有陆栖野生脊椎动物884种,维管束植物8354种,居全国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