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0日电(记者 潘莹)随着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善后工作的进一步深入,“7·5”事件善后工作监察审计组工作人员已开始正式受理市民的举报投诉。
乌鲁木齐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许宝军1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7·5”事件善后工作监察审计组自7月中旬设立以来,开展了对社会各界向“7·5”事件捐款、捐物的使用和上级拨付资金使用及财务审计等工作的调查摸底,审计监察工作近日正式启动。
许宝军说,监察审计组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对善后处理工作中各项资金(包括捐款、捐物和政府专项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对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执行纪律情况加以监督检查。
同时,监察审计组还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负责对在“7·5”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违纪的党员干部及国家公务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7·5”事件善后工作监察审计组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
新疆保险业向“7·5”事件受害者赔付636.52万元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0日电(记者熊聪茹)截至10日,新疆各保险公司已向“7·5”事件受害者支付人身险和财产险救助赔偿共636.52万元。
10日下午,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召开的“7·5”事件保险理赔服务情况通报会发布了上述数字。
会上还公布,目前各保险公司已接到人身保险报案210起,通过“绿色理赔通道”向23名死亡人员赔付185.2万元,对伤残人员的赔付工作将在有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后陆续展开。
自7月29日受损保险车辆理赔启动以来,截至8月10日各保险公司共赔付受损车辆425辆,理赔金额为451.22万元。
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局长孙建宁说,此次对参保商业车损险车辆实行了全额通融赔付,完全损毁的车辆按照折旧率计算方法核定其实际价值后进行赔付;部分损坏的车辆各承保公司不再区分是否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相关附加险,也不扣除免配额,一次性赔付到位。
此外,各财产保险公司还接到财产损失报案20笔,估损金额1088.98万元。目前,各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查勘定损和客户沟通工作。
孙建宁表示,为积极开展保险理赔服务,保持行业和社会稳定,今后保险业还将对“7·5”事件受害者投保提供系列优惠,鉴于“7·5”事件的特殊性,今年赔付情况将不作为明年费率上浮的依据;财产受损的商户继续投保时如因保费较高难以负担,保险公司同意其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7·5”事件遇难者肖青叶的家属是第一批获得保险赔付的客户。7月17日,肖青叶的妻子和女儿拿到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工作人员送来到3万余元赔付款和5000元企业员工捐款,她们十分感动,并对保险公司这一举动表示感谢。该公司工作人员还带着鲜花和水果慰问了32名重伤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