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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保障使得新农合参保农民获得更多实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0年01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记者张乐)人均179元的筹资水平,却能获得最高超过6万元的费用报销。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至今6年多,逐步提高的保障水平使得越来越多的新农合参保农民因此获得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推行新农合的本意在于:使农民获得一份医疗保障,尽最大可能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浙江省是全国首批开展新农合试点的省份。实施6年多来,参合人数、筹资水平和报销补偿率逐年增长。来自浙江省卫生厅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浙江所有有农业人口的86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已达到3035万人,参合率达92%。

    浙江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徐润龙介绍,在刚刚过去的一年,浙江无论是经济相对富裕地区的农村,还是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山村,所有县(市、区)人均筹资均达到了浙江省政府此前提出的140元以上的要求,全省平均实际人均筹资达到179元,比全国111.5元的筹资水平高出60%。

    “不仅如此,在浙江,所有的参合农民不仅住院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报销,连门诊看病也可以得到结报。”徐润龙介绍,如今,浙江各地已全部实行“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保障模式。去年,全省新农合平均住院补偿率达到36.5%,相比前一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门诊补偿率达到24%。全年累计有170万人次得到了住院结报,门诊补偿近5000万人次,报销住院费用43亿元,门诊等费用12亿元。

    除此之外,浙江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在逐年提高。去年有41个县(市、区)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占到全省有农业人口县(市、区)的近一半。浙江省政府已经决定,2010年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85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129元以上,新农合住院补偿率在2009年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省所有县(市、区)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将全部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报销费用低的问题,农民异地看病费用结报慢、结报难的问题又摆在浙江省卫生主管部门的面前。1月11日, 浙江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报数据处理平台在杭州正式开通。凡是到与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系统联网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凭新农合卡,就可直接拿到报销费用。

    “现在我们上省城看病真是太实惠、太方便了。”提到这事,富阳市胥口镇金慈村村民邵驮清的妻子笑逐颜开。她的丈夫此前因为脑溢血在浙江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出院结算费用的时候,直接在医院窗口领到了3100多元的新农合报销款,占到此次住院全部费用的40%以上。

    首批开通此项服务的医院包括浙江省人民医院、浙二医院在内的6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富阳、桐乡、德清、温岭及东阳5个县市。在此前5个月的试行过程中,仅浙江省人民医院就为来自富阳、温岭两个县的214名参合农民完成了离院时的即时费用结算和报销,涉及资金达320万元。

    目前,浙江所有县(市、区)均实施了新农合住院信息化管理,80个县(市、区)实行了乡镇医疗机构新农合门诊信息化管理,45个县(市、区)开展了村医疗机构新农合信息化管理。

    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创造条件,将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网络向两端——下到村级、上到省级——延伸,进一步扩大新农合村级门诊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报的范围,让更多参合农民享受到参加新农合的便利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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