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日专电(记者周玮)记者从2月1日在京举行的古籍工作会上了解到,2010年我国将启动海外古籍回归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海外中文古籍普查寻访、登记,开展古籍普查平台海外部分的调研,推动海外古籍以数字化、回购等多种形式回归。
在谈到2010年古籍保护工作时,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抓住8大重点扎实推进古籍保护。
一是要组织开展第三批名录和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力争于文化遗产日前公布。
二是要积极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对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收藏单位,各地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建设专门古籍库房,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对未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收藏单位,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古籍的完好与安全。
三是要发挥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的作用,全面开展古籍修复工作。进一步明确、完善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古籍修复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四是要继续实施西藏古籍保护工作。继续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藏文古籍保护工作方案,尽快制定出台藏文著录规则,分步开展西藏古籍普查工作,力争推出第一批普查成果。
五是继续开展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的建设工作,完成大部分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平台安装工作。适时开展海外中华古籍普查工作。积极推进《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的编撰工作,带动古籍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是研究制定古籍数字化及基本古籍丛书出版计划,积极利用古籍保护成果,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积极推进国家图书馆与哈佛燕京图书馆中文古籍的数字化合作项目。继续实施“中华再造善本二期”工作。
七是大力培训、培养古籍保护人才。积极推进古籍修复人才学历教育工作,成立“古籍保护培训基地”、“古籍保护实践(习)基地”;实施文献修复师资格认证制度。
八是研究、制定《古籍保护条例》《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管理办法》《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管理办法》《古籍修复办法》等,大力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文化部确定首批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 周玮)文化部2月1日公布了首批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名单。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天津图书馆、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中山大学图书馆、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等榜上有名。
1日举行的古籍保护工作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文化部确定的“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承担国家珍贵古籍的修复任务。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的设立为今后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修复工作创造了条件。
周和平说,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自2007年全面启动以来,普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建立、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古籍修复、人才培养等均取得积极进展,各地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保护机制初步形成。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完成了“全国古籍普查平台”应用软件的开发,启动了《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的编撰工作,还开展了再造善本二期,组织制定古籍保护条例、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管理办法等工作。
文化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不平衡 城乡差距加大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 周玮)文化部2月1日公布第四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全国上等级图书馆1784个,占参加评估图书馆总数的79.9%,占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63.3%。
据介绍,参加此次评估的图书馆共2234个,占县以上图书馆总数的79.2%。经过各地自查上报和组织专家组实地检查,按照定级分数线要求及一、二级图书馆必备条件,全国共有一级图书馆480个,二级图书馆410个,三级图书馆894个。
评估结果表明,从2004年第三次评估定级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处于稳步发展的态势,上等级图书馆的硬件设施水准有了较大进步,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与2004年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相比,上等级图书馆增加了344个,一级馆增加了136个。其中一级图书馆数量最多的是江苏省,数量达63个。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本次评估定级工作也暴露出了制约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很多问题。一是公共图书馆法尚未出台,事业发展缺乏法律和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投入随意性比较强。二是投入不足。2008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中,用于公共图书馆的费用仅占19.3%。三是事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差距越来越大。现在全国是5.5亿册藏书,人均0.41 册,但县级图书馆总藏量仅为2.2亿册。四是普遍存在人才匮乏问题,人才队伍现状同时代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级人才特别是学术带头人匮乏。2008年,公共图书馆从业人数5万多人,其中中高级职称只占不到四成。
我国将启动海外古籍回归工程
新华社北京2月1日专电(记者 周玮)记者从2月1日在京举行的古籍工作会上了解到,2010年我国将启动海外古籍回归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海外中文古籍普查寻访、登记,开展古籍普查平台海外部分的调研,推动海外古籍以数字化、回购等多种形式回归。
在谈到2010年古籍保护工作时,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抓住8大重点扎实推进古籍保护。
一是要组织开展第三批名录和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力争于文化遗产日前公布。
二是要积极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对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收藏单位,各地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建设专门古籍库房,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对未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收藏单位,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古籍的完好与安全。
三是要发挥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的作用,全面开展古籍修复工作。进一步明确、完善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古籍修复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四是要继续实施西藏古籍保护工作。继续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藏文古籍保护工作方案,尽快制定出台藏文著录规则,分步开展西藏古籍普查工作,力争推出第一批普查成果。
五是继续开展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的建设工作,完成大部分省古籍保护中心的平台安装工作。适时开展海外中华古籍普查工作。积极推进《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的编撰工作,带动古籍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是研究制定古籍数字化及基本古籍丛书出版计划,积极利用古籍保护成果,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积极推进国家图书馆与哈佛燕京图书馆中文古籍的数字化合作项目。继续实施“中华再造善本二期”工作。
七是大力培训、培养古籍保护人才。积极推进古籍修复人才学历教育工作,成立“古籍保护培训基地”、“古籍保护实践(习)基地”;实施文献修复师资格认证制度。
八是研究、制定《古籍保护条例》《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管理办法》《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管理办法》《古籍修复办法》等,大力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