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4月2日电(记者李鹏翔)记者日前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刚刚正式批准了201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将86亿元地方债券资金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以及时落实中央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年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今年的省级预算后,财政部核定湖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6亿元,其中,70%为3年期60.2亿元,30%为5年期25.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都需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据介绍,这些债券资金将主要用于2009年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点用于中央投资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及农村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配套项目。
湖北省人大财经委此前已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建议,要强化对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安排用于新上项目和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项目建设;要完善债券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制订偿债计划,明确还款渠道,落实偿债主体;切实加强债券资金的监督检查,湖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