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4月11日电(记者杨玉华)安徽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林农、林业职工和其他经济实体造林的贷款支持力度,将林业贷款的贴息范围首次扩大到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林业贷款,并进一步扩大林业贷款的贴息对象,提高林业贷款的贴息率和贴息期限,以更好服务现代林业建设。
据了解,在新出台的《安徽省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中,为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林业贷款,除继续对各类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林业贷款予以贴息以外,首次将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林业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并明确了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造林的小额贷款额度为30万元。
扩大贴息对象和贴息范围。除继续对林业龙头企业和林农个人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产品加工贷款以及林场苗圃、森工企业等多种经营贷款贴息以外,新管理办法还将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木本油料经济林和沙区、石漠化地区的种植业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并将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也纳入贴息范围。
同时,提高贴息利率。将林业贷款贴息率由原来2%提高到3%。明确中央财政给予年贴息率为3%,省财政对中央确定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项目实行定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