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4月18日电(记者陈国洲)18日,青海省财政厅、监察厅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对接收的捐赠资金管理做了明确要求,承诺将严格监管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来自青海省财政厅的统计显示,截至4月17日16时,青海省累计接收捐款3.75亿元,物资折价6118.1万元。所有捐款都已统一纳入青海省财政厅专用账户,统一用于抗震救灾各项事宜。
为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安全使用,通知要求: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查处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迅速查办,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救灾捐赠资金的接收工作。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详细记录捐赠者、金额及时间,并及时入账。任何渠道接收的各类救灾捐赠资金,必须自接收捐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入“青海省财政厅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专户”统一管理。逾期不转入的视同违规处理。抗震救灾所需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程序报请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经指挥部同意后,由青海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