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5月18日电(记者 胡苏)说起自家的山林地,性格内向的梁柏安就像打开了话匣子:“今年木材市场行情还不错,果树苗木价格都涨了上来。估计一年忙到头,林木收入能超过5万块钱。”
今年40岁出头的老梁是福建邵武水北镇的一位普通林农,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直接受益者之一。
自2003年以来,林业大省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分山到户、林业贷款、林业保险等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既保障了森林资源增长,又促进了林农收入的提高,为林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2009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要求,福建省要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
《意见》出台一年以来,福建省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09年底公布的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这个省森林覆盖率由2003年的62.96%上升至63.1%,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
林农梁柏安家中有200多亩林地。过去林地荒着没人管,自从分山到户之后,这200多亩林子就成了老梁最大的依托。2006年前后,老梁在山上种满了果树和竹木。“现如今,果树到了收获期,还有些杉木也成材了,拿到市场上一立方米能卖800多块钱!”梁柏安说。
记者从福建省林业厅了解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了经营主体,明晰了林业产权,农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使“兴林富农”落到了实处。
为了化解林农经营风险,福建省还在林改区推行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小额贷款,并于2009年将森林火灾保险扩大到全省,实现了全省1.15亿亩林地火灾险的“全覆盖”。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90.61亿元,有效化解了林农发展林业的资金难题。
通过林业体制和机制上的创新,福建省大大提高了林农的造林、护林积极性。2009年,全省完成造林绿化250.8万亩,同比增长16.4%,是1995年以来造林绿化面积最大的一年,也是连续第五年造林面积超过200万亩。今年1月至3月,全省已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59.5万亩,占全年总任务的72.4%。
福建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林权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生活尝甜头,心里有盼头,经营的思路也更加活泛了。
为了提高林木经营效益,不少林农自发成立了林业合作社,走上了产业化经营的道路。2005年,福建南平桂林乡槎口村村民黄显林拿到林权证,前年又与7位同村村民合伙成立了林业合作社,共同经营4000多亩山林。
黄显林告诉记者,搞合作社有两大好处。一是大伙力气拧成一股绳,经营效益有保障。合作社跟本地一家家具公司签了长期供货合同,即使是2008年下半年木材行情大跌,也没遭受太大损失。二是生产规模扩大了,资金来源更有保障。4000多亩地,每年光找人帮忙打药、砍树就需要雇100多名工人。“合作社计划今年还要以林权证作抵押,到银行贷款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
去年年底,黄显林参加的合作社开始收获部分木材和毛竹。他说:“金融危机过后,木材行情回暖,价格已经涨回到2008年的最高水平。估计今年合作社效益能比去年有所增加。”
随着林地经营效益的提高,林农敢于投入、善于经营,林地产出明显增长。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目前福建省人工林蓄积量1.96亿立方米,列全国第一位;人工乔木林年均每亩生长量达0.53立方米,已大大超过了全国的平均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