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璩静)玉树地震在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对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27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关强就海内外普遍关注的玉树地震灾区受损文物抢救保护和恢复重建进展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玉树地震中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受损情况?
答:经初步统计,青海、四川两省7县27个乡镇,总计3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在地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青海省玉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新寨嘉那嘛呢堆的佛塔大部受损,转经堂墙体开裂倾斜,部分嘛呢石墙体坍塌;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寺主殿上方岩石松动,对主殿构成威胁;藏娘佛塔及桑周寺塔体及墙体出现多处裂缝,地基沉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禅古寺、结古寺、当卡寺等多处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损失严重。部分寺院还面临山体滑坡带来的危险。此外,玉树州博物馆、文管所受损严重。
幸运的是,在震后抢救工作的及时开展下,玉树州重要的社会文物《东仓大藏经》被完整地抢救出来,未出现损毁情况。
问:国家文物局针对玉树受损文物和文化遗存正在开展哪些工作?进展如何?
答:加强震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对于传承中华文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正确坚持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保持民族地区文化特色,保护不可再生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有重大意义。
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文物局会同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文物局,在灾后第一时间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当中。
——启动震后应急机制。地震发生当天,国家文物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建立震情信息报送渠道;18日,成立抗震救灾工作组,统筹安排部署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20日,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赴西宁研究部署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为下一步现场考察评估、次生灾害预防以及规划、方案的编制等做准备。
——开展现场评估工作。26日至30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带队全国古建筑、规划、壁画、岩土、考古专家深入灾区,对新寨嘉那嘛呢堆、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寺和勒巴沟摩崖等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受损评估,基本掌握了玉树灾后文化遗产损失的总体情况。
——加强震后受损文物紧急支护。目前,尚未发生因次生灾害造成文物二次损毁情况。地震后,国家文物局要求青海省文物局等部门立即对在地震中受损特别严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采取临时性支护措施,设立警戒线并加强受损文物保护单位巡防,防止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险。同时,根据文物保护单位中寺院多的特点与寺管会等寺院管理机构联系,指导各寺院加强安全保卫。
——积极争取、落实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经费。国家文物局会同青海省文物局紧急编制了地震灾区文物抢救、保护经费预算。为确保灾后抢救保护的顺利开展,国家文物局已紧急向财政部申请抗震救灾抢救资金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急支护和前期勘测。该资金落实前,国家文物局已拨付80万元用于前期工作经费。
——正式启动玉树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地震发生一个月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在玉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寨嘉那嘛呢堆举行了玉树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启动仪式,标志着震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随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解放军总装备部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立即开展勘察设计。目前,抢救保护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履行论证、报批手续。
——编制玉树文物抢救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国家文物局已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玉树文物抢救保护修复专项规划。规划主要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抢救保护、可移动文物的清理、修复和博物馆、文馆所等机构的恢复重建等,范围涉及民政部门确定的青海、四川两省7县27个受灾乡镇,实施期限初步定为三年。
问:下一阶段,国家文物局将如何做好玉树震后文物保护和修复重建工作?
答:国家文物局将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文物本体应急支护和现场保护。指导青海省文物局和当地文物部门加强对地震中受损特别严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建筑的临时性支护。同时开展文物受灾现场的清理、散落构件收集、保管和相关资料的收录、整理工作。
二是指导开展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省文物局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抢险维修方案的编制,做好项目储备及维修材料采购、运输等准备工作,对震后文物抢救保护给予全面指导和重点支持。
三是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做好震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