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5月31日电(记者林艳兴、林晖)2009年,江西省共查获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413380份。江西省国税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江西省国税局要求,将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作为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的必查项目,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销售、餐饮娱乐等重点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
江西省国税局表示,对检查发现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将相应调降其纳税信用等级,在案件查结后予以曝光;对举报制售虚假发票及纳税人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对购买、使用新类型假发票案件进行解剖式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据介绍,去年江西查获的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案中最大填开金额23.76亿元,查补税款293.36万元;缴获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35台,税务、公安机关立案71起,公安机关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129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10起,起诉15人,其中3名被判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