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6月26日电(记者李兴文)江西抗洪救灾进入紧要关头。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建立督查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25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成立的6个督查组分赴11个设区市进行督查。
据介绍,此次督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督查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各地是否将防汛抗洪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个人,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二是督查防汛抗洪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督查组将通过电话查岗和实地查验等方式,重点检查所有大中型水库和圩堤防汛安全负责人是否全面上岗到位;领导干部是否坚守抗洪第一线,靠前指挥;重点河堤、圩堤是否做到分段划片,严防死守,三米一个人;是否不分昼夜有人上堤、上坝巡查值守,排查隐患。
三是督查防汛抗洪物资贮备到位情况,督查组将深入各级物资贮备点,实地查验是否按要求贮备好草袋、编织袋、卵石、砂、块石等防汛抗洪物资。
四是督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督查民政、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物资和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
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表示,对防汛抗洪中擅自离岗、脱岗的,对不服从组织统一调配的,对不遵守防汛抗洪纪律的,对重大险情或事情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对滞留、截留、挪用、私分抗洪救灾款物的,将根据督查情况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