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7月21日电(记者 王飞航)记者20日从山西省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了解到,该省今年将在35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17个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和5个插花贫困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逐步建立起“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我国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稳定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
山西省扶贫办主任刘昆明表示,全省开展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试点,是按照“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要求,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瞄准不同类型扶持对象采取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对丧失、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农村低保解决其基本生存问题;对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开发扶贫帮助其提高能力,增收脱贫,逐步建立“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目前,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覆盖到所有115个农业县(市、区),低保标准由各县(市、区)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生活水平自行制定,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最低的只有800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的测算结果,按照山西省扶贫标准1550元测算,全省贫困人口约为27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