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7月25日电(记者 德吉)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获悉,自2005年西藏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已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保护经费,专项用于西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
2006年至2009年,西藏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3年的普查中,共发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艺术等14大类40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发现传承人1177名。
但是,普查和保护工作仍面临着“艺随人亡”的紧迫现实。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尼玛说,从今年起,西藏将划拨专项经费逐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实施全面保护。目前,已有21个非遗项目被列入首批重点保护计划,保护经费达437万元,其中八个藏戏流派的保护被列为重点项目。这些保护经费将重点用于保护传承人、培养年轻传承人以及改善基础设施等。
尼玛说,在被列入各级名录的200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除了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实施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外,其他非遗项目每年也将获得适当的保护经费。
目前,西藏已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格萨尔、藏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