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1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西部大开发10年来,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共投入林业建设资金400多亿元,通过参与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和政策性补助获得的收益成为内蒙古广大农牧民林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据介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中央累计向内蒙古投入193亿元,涉及退耕户153万户、597万人,退耕户人均累计获得退耕补助2554元;中央财政累计向内蒙古重点公益林投入补偿资金18亿元,内蒙古各级财政也加大投入,全区共聘用公益林管护人员4.4万人,安排近万名国有林场职工再就业,有34万名农牧民直接受益。
国有重点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内蒙古已有60.2万平方米住房交付使用,1.27万户、3万多名职工喜迁新居;4860户林场职工通过生态移民,移居到旗市所在地,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减少资源的隐性消耗,加快城镇化进程。
同时,内蒙古各地把林业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和发展林沙草产业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大地增绿、农牧民增收、地方增税、企业增效。2009年,内蒙古林业产业总产值179.5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