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呼吁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应充分考虑新兴保险市场现实情况
新华社阿布扎比10月27日电(记者安江)正在阿联酋迪拜出席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2010年年会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27日呼吁,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应充分考虑新兴保险市场成员的现实情况,妥善安排实施方式。
吴定富是在当天召开的该组织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发言时做上述呼吁的。他在讲话中高度赞赏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取得的最新进展,希望IAIS执委会能够凝聚力量,促进共识,尽快制定既有统一方法、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全球监管规则。
吴定富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方支持国际保险业建立统一标准,但在具体实施上应该允许各国在坚持统一标准的情况下,结合自己的实际,有选择、有阶段地来执行这个标准。因为世界各国经济和保险市场承受度差异较大,如果马上执行统一标准,可能会对新兴国家市场保险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
他说,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都在研究和反思金融危机的情况,目前的焦点是加强和改革对金融的监管问题。但同时,保险业同样也存在这一个问题,借鉴银行业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结合保险业的实际,目前保险业提出后金融危机保险监管的战略性调整。
据介绍,此次会议涉及调整的有三方面:第一,宏观审慎监管;第二,对跨国保险金融集团要进行统一监管;第三,重视经济逆周期的风险监管问题,以防系统性风险。
吴定富强调:“现在是保险监管调整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我们要利用这样一个平台和作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执委会的身份,积极争取在制定国际规则的时候,做到公平、公正,既要维护我们国家的利益,又要维护世界大多数国家利益。”
据悉,中国代表团的意见得到了执委会的积极响应。多位执委表示,金融危机时期,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应对及时,保险市场运行平稳,在全球新兴保险市场中较为成功地开展了危机管理。中国提出的“宏观协调,微观分工”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理念,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主流看法,美国、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都采取了类似的思路。
“IAIS”被认为是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并列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是国际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之一,是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决策机构-指导委员会的成员。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将是2010年11月在韩国首尔召开的二十国集团峰会的一项重点议题。包括《巴塞尔协议III》在内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方案即将获得通过。
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刻,IAIS决定召开此次会议,研究探讨国际保险监管改革的重大战略性议题。作为国际保险监管改革的中心内容,2009年6月,IAIS执委会启动战略调整,围绕金融稳定和宏观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全球统一的保险监管规则等核心内容,集中全球保险监管力量,积极推动国际保险监管改革。此次执委会讨论通过了IAIS战略调整的最终方案。
应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邀请,吴定富于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出席在迪拜举行的IAIS2010年年会及执行委员会会议。与会期间,吴定富还分别会见了IAIS执委会主席、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保险监督官,并共同主持了中欧保险监管对话,就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和发展方向等重大议题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