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1月30日电(记者皮曙初)记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湖北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交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