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2月18日电(记者王秋凤、刘晓莉)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后广西无障碍设施建设将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地区推行,享受无障碍设施将不再是“城里人”专利。
目前,广西重点城市与小城镇、城区与农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不平衡问题,资金短缺成为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障碍”。对此,日前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今后,无障碍设施建设将纳入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建设规划,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小城镇、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
据了解,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群体的生活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通讯、信息交流等设施。
统计显示,广西共有残疾人337.5万人。为给这一群体的生活提供便利,广西于2006年开始全面推行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目前,广西14个城市共铺设盲道1950公里、坡化道口26540处,南宁、桂林、北海等城市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无障碍设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