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土资源部19日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
国土资源部指出,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国土资源部强调,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凡可能出现“高价地”的地区,必须事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要求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对存在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要及时撤销。违反规定出让的,应立即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发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及时在当地媒体和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在查处整改到位前,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国土资源部强调,严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搞商品房开发的,必须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拍挂出让。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各地务必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清理查处力度,加快处置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11年1月中旬前,各地要将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告,并采取措施督促市县抓紧落实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16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针对不同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不同矛盾,灵活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总体来看,房地产市场运行整体上呈现积极变化,但仍需继续严格落实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
“十二五”期间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应,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强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加强房屋拆迁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房地产法律法规,引导树立梯度消费观念,建立适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详细阅读
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经济与民生的双重考验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杜宇、刘铮、袁军宝)
经历数次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积极变化。但是,量跌价滞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通胀和流动性过剩双重压力袭来,加剧调控难度。
住房关乎人民的生活尊严与质量,房地产业身兼投资与消费两种身份,楼市调控面临经济与民生的双重考验。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