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2月2日电(记者吴书光、潘林青)山东省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日发布通告称,山东部分地区节日期间有燃放“孔明灯”的习俗,为消除“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请大家不要制造、储存、销售和放飞“孔明灯”。
通告指出,山东省过去多起森林火灾是由燃放“孔明灯”引发的。“孔明灯”是以固体酒精等燃料为热源,通过加热纸质灯笼内的空气产生浮力而随风飘荡的空飘灯笼。“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过程中受到风速、气流的影响,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纸制灯罩,一旦飘落到林地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自2010年9月23日以来,山东省累计平均降水量仅有12毫米,比常年偏少85%。根据降水频率分析,山东省气象干旱程度已达特大干旱等级,为60年一遇。进入防火期以来,山东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