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2月24日电(记者 胡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省发改委将对其负责审批的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公示试点工作,通过项目公示,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发改委将优先选择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示试点。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通过省发改委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在办理审批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福建省发改委将充分吸收和采纳公示中征求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待项目批复以后,还会把公示征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在网站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