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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1年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比例将达70%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1年04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4月16日电(记者 朱旭东)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机构服务与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江苏省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据了解,江苏今年以县为单位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比例将达到70%,明年将提高到90%。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村卫生室的资产和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

    统一机构管理。原则上按照行政村或3000-5000服务人口规划设置一所村卫生室,纳入当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村卫生室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举办,其房屋设施、设备条件应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统一人员管理。严格人员准入,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其他符合法定资质的执业证书。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女性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经乡村医生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聘用,在辖区内合理调配。

    统一业务管理。建立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明确乡村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加强台账登记管理。

    统一药械管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与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严禁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

    统一财务管理。制定村卫生室统一的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村卫生室服务收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全部上缴乡镇卫生院,实行集中管理、分别核算。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制,落实乡村医生合理待遇。

    统一绩效考核。根据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经费补 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紧密挂钩。加快推进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县乡村卫生机构宽带联网,建立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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