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王优玲)记者21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截至3月底,海关在专项行动中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9055次,扣留侵权货物数量4500余万件,扣留货物价值1.1亿元人民币。
据悉,自2010年10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海关持续高压打击态势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在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口岸贸易环境。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专项行动中,各地海关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积极参与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的工作,加强海关执法和工商、版权、商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主动将已掌握的风险信息与其他执法机关共享,深挖并打击制售侵权商品的源头,形成打击侵权违法活动的合力。此外,各地海关通过开展对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报关企业、快件运输企业、邮局和进出境旅客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