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联合国5月10日电(记者 林琼 危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10日在安理会发言时说,加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必须全面、严格执行安理会的决议。中方反对任意解读安理会决议的做法,或采取超出安理会决议授权的行动。
安理会当天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举行公开辩论,联合国负责人道主义事务的副秘书长阿莫斯、负责维和事务的副秘书长阿兰·勒罗伊等联合国高官出席了会议。李保东在发言中说,中方对平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武装冲突中受到的影响和威胁深表关切,谴责在武装冲突中蓄意针对平民的暴力行为。
他说,加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应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保护平民的责任首先在于当事国政府。国际社会和外部组织可以提供建设性的帮助,但应“坚持客观、中立原则,充分尊重当事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任何方面均不能以保护平民的名义,从事“政权更迭”或卷入一国内战。
李保东说,从根本上实现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目标,应在预防和解决冲突方面加大投入。安理会应首先重视开展预防性外交,防止或减少冲突。在动荡或冲突地区,安理会应优先敦促当事方终止敌对行动,实施停火。他说:“只有积极推动通过对话、谈判等和平手段实现政治解决,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平民伤亡。军事手段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出路。”
李保东说:“安理会通过第1970和1973号决议的初衷是停止暴力、保护平民。我们反对任意解读安理会决议的做法,或采取超出安理会决议授权的行动。执行安理会的决议,应避免造成更多的平民伤亡。”
李保东指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涉及国际人道主义法律规则的发展和演变,应由广大会员国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冲突局势各不相同,保护平民不能搞一刀切。各方对“保护的责任”仍有不同看法,联大应继续展开讨论。
他说,依靠部署联合国维和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平民问题。在授权联合国维和行动保护平民时,应充分考虑到当事国国情,量力而行。联合国维和行动应继续坚持客观、中立原则,避免在当地政治纷争中选边站队,甚至成为冲突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