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平安长伴出行路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谈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 邹伟、史竞男)11月1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公安部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是继酒驾整治行动之后,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公安部开展这一专项行动,是否意味着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为什么要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为主要整治对象?将有哪些具体整治措施?将如何推动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就以上问题,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决心力度堪比整治酒驾
问:这次专项行动为什么要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为主要整治对象?
答:“三超一疲劳”是导致事故最多的四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当前,从各地查处的情况看,超速是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尽管我们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但从实际情况看,查处远远没有到位,没有形成法治的威力,现在仍然是十次事故九次快。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居第一位,占到26.3%。
再说超员,特别是客车超员,不仅容易加重事故后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车辆行驶的安全性。今年以来发生的1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的有10起,超过一半。
至于超载问题,经过这几年的治理,已经得到一定遏制,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问题仍很严重,由此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还有疲劳驾驶,公路长途客运班线大量存在,有的班线甚至超过4700公里。距离远、时间长,驾驶人得不到及时休息,就容易出事。今年发生的19起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及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的有8起,在凌晨和午后疲劳驾驶多发时段发生的11起。
问:公安部表示,这是继酒驾整治行动之后,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这种说法意味着什么?
答:2008年以来的酒驾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认为,酒驾整治之所以成功、之所以“给力”,主要是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坚持专群结合,集全警之力,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同时走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二是坚持集中整治与修改法规标准结合,一边整治一边研究,积极推动《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酒驾标准的修改,标本兼治。三是坚持法律法规宣传与典型案例宣传结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形成了强大的声势和力量。
不集中整治,就形不成力度和声势;不严格管理,就形不成高压和威慑。我们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就是要借鉴酒驾整治的成功经验,拿出酒驾整治的决心和力度,抓住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谴责交通违法行为的契机,依靠群众的力量、舆论的力量和文化的力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旨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标本兼治”
问:公安部部署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否意味着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
答:今年以来,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1至9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5起,同比减少10起;但进入10月以来,形势陡然严峻,接连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2人死亡。
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一方面集中反映出我国道路交通快速发展,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今年国庆长假期间,人员出行活动增多、交通流量陡然上升,增大了事故发生几率。另一方面,集中反映出交通管理部门的能力水平、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车辆和道路的安全质量性能等,都与道路交通快速发展、机动车急剧增长的形势不相适应。
这次专项整治,我们主要出于这样的考虑:首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公安机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
其次,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很多,例如车辆安全性能差、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我们要推动从人、车、路等因素,从法律、标准、制度等方面,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目前,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非常普遍,我们不可能将传统的管理手段和办法一下子全丢掉,必须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紧紧抓住导致事故最多的这四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顿路面通行秩序,以解决路面突出问题来促进源头性问题的解决,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问:要做到您所说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哪些措施?
答:公安部已商相关部委,近期联合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联合发文,进一步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准入门槛,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审查和日常监管,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库。
二是采取修订相关技术标准、联合下发文件等方式,强制新生产客车必须进行抗翻滚试验,并推动安装行车记录仪、客车安全带,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
三是针对客车侧翻事故多的问题,由工信部牵头,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一道,深入客车生产厂家开展调研,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同时,为把住驾驶人源头审核关,公安部正在组织修订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客货车辆驾驶证申请条件,提高驾驶人考试难度。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把关驾驶人考试、机动车登记和检验,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零容忍”
问:10月份发生的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涉及客运车辆。这次专项行动有没有针对客车的专门措施?
答:这些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都第一时间派出了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调查情况集中暴露出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客运车辆挂靠问题突出,客运企业监管责任不落实。二是客车质量问题较多,被动安全防护性能不高,难以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三是驾驶人文明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四是执法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这些问题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势必会出现重特大事故集中爆发的灾难性局面。
客车司机的方向盘掌握着很多乘客的生命,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伤害特别巨大。所以,客运车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我们将实行“零容忍”政策。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媒体、短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个客运驾驶人。对第一次违法的,严格处罚;对第二次违法的,通知客运企业办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凡是大客车发生事故,都要在公安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对外省区、外地市客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的,要处罚一起、转递一起,并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驾驶人、车主或企业依法处罚。要进一步摸清旅游客车数量、安全状况以及驾驶人配备情况,加强对旅游客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制度,明确要求驾驶人在发车前主动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欢迎乘客监督。
行动中,我们将大力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推动有关方面提升客运驾驶人素质、提高客运驾驶人待遇、维护客运驾驶人权益;对道德水平不高、驾驶作风不好的驾驶人,要严格教育、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问题,特别是对肇事逃逸等行为恶劣的,要坚决缉拿归案、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