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张淼淼)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将全部并入职工医保。这一政策涉及北京市属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公务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立医院职工,高校教职工约22万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23日告诉记者,此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北京市公费医疗改革的完成。
北京市自2010年开始全面启动公费医疗改革,首先在各区县进行区县级公费医疗并轨,截至目前,区县约45万公费医疗人员已提前并入职工医疗保险。预计到2012年初,北京市医保参保人数将超过1200万人。
“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只能有一两家,并入职工医保后,参保人员可选择多家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不用再垫付医疗费。”蒋继元说,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正式并入职工医疗保险后,他们的缴费比例、参保待遇将和已参保职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