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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增至400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2年02月16日 18时1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宁2月16日电(记者顾玲)青海今年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00元提高到400元,政策性范围内报销比例从71%提高到76%,以进一步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

    据青海省卫生厅厅长马海莉介绍,青海省自去年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分别从154.3元和220元全部提高到人均300元后,今年将继续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00元提高到400元,政策性范围内报销比例从71%提高到76%。同时,青海省还将适当降低医保基金的累计结余,将基金累计结余和当年结余率分别控制在15%和10%以内,以提高报销比例,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实惠。

    此外,青海还将进行多项新探索,如在巩固完善州地市级医保“一卡通”的同时,开展省内“居民健康卡”试点,推行省内异地即时结报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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