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2月27日电(记者刘良恒)27日湖南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称,经过半年多时间调研起草,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已在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并于2月23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审定,即将由湖南省委、省政府公布实施。
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国甫介绍说,《创新性湖南建设纲要》之所以备受瞩目,一方面其背景源于党中央2006年确定的构建创新型国家战略,另一方面是由于“创新型湖南”与“绿色湖南”、“数字湖南”、“法治湖南”紧密衔接,是落实湖南省委九届十次会议提出的建设“四个湖南”发展战略的重要一环。
作为一部地方性创新型社会建设纲要,《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从“现实基础和发展需求”、“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规定,并充分对接了湖南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科技、教育、人才等专项规划,规定“创新型湖南”是指以科技创新为主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全社会协同创新。
彭国甫介绍说,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民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开放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度提升,全社会创新格局基本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型湖南。
一些科技界专业人士认为,《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不仅为湖南未来创新型省份建设绘制出具体“路线图”,更重要的是进一 步推动了地方党委更加重视打造创新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