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4月4日电(记者 黄艳)临近毕业季,湖北传来关于毕业生的好消息:没有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实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每人可获得2000元培训补贴。
记者4日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力争到2015年,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00万人。
该意见要求,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需接受3个月以上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提升就业能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接受初级技能培训,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劳动者可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享受培训补贴。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还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意见还要求,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