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6日9时,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针对今年第11号强热带风暴“海葵”可能造成的损失,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民政部门以及中央救灾物资合肥、福州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的会商沟通,密切跟踪“海葵”的移动路径,高度关注“海葵”带来的雨情、水情和汛情,分析研判“海葵”可能造成的损失,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快捷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宽领域、多渠道、广覆盖地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和防灾避险常识,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努力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增强自救互救技能。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避险转移,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和会商研判结论,协助有关部门坚决、果断、迅速、紧急转移海上养殖渔排、港口危险地带、低洼易涝地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域群众。要配合有关部门在危险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转移群众擅自再次进入,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要及时开放避灾场所,发布避灾场所位置和路线,充分利用学校校舍、村(居)委会办公场所、体育场馆等设施,集中安置转移群众。要切实加强避灾场所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转移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安置场所规范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灾情的统计与核查,各地民政部门尤其是前期遭受台风影响地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救灾准备,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理安排调配人员,抓紧采购补充救灾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救灾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合肥、福州储备库要加强与本地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机制,认真做好物资调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能够及时、安全运抵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