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史竞男、邹伟) 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严峻。1月20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普及烟花爆竹购买知识和安全燃放常识,倡导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针对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多的情况,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公安部部署开展了“重防范、严排查、打非法、保平安”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烟花爆竹企业5.5万家,整改安全隐患9393起,查处刑事案件1260起、治安案件125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45人,收缴非法、超标、伪劣烟花23.1万箱、爆竹41.1亿头、礼花弹4.7万枚,有效净化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环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安全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还将全面清理安全隐患,加强春节、元宵节等集中燃放时段的动态巡逻执法,积极维护燃放秩序。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请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依法安全燃放。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3年元旦至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定于2013年1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54号)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详细阅读
北京: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将被列入“黑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关桂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明明18日告诫烟花爆竹经营者,对因违反承诺内容、被举报并查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一律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再予以许可。
唐明明在新闻发布上说,经查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的人员很可能和合法的网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利用合法的身份销售。今后除了加大对合法烟花爆竹网点周边巡检,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还在所有进行视频监控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装音频监控。这样既可以实现远程可视化管理,也实现了安全监管部门与前端零售网点的实时交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视频发现零售网点存在安全隐患后,在第一时间就可通过音频督促其立即整改,以消除隐患。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