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王希)海关总署31日发布消息,海关总署与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广东地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试点范围扩大至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以及福建等省份的直属海关和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了解,在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合作试行的“三个一”通关模式中,“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分别申报”,对依法须报检报关货物,企业可在企业端一次性录入关检申报数据,分别完成报检和报关。“一次查验”即“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关检双方对口岸现场同一批货物均需查验时,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对碰查验、检验信息,按照“一次到场、一次开箱”的原则,依照各自规定要求共同进行查验作业。“一次放行”即“关检联网核放”,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发送对货物的核放信息,企业及其代理人凭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2012年5月24日,广州海关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广州南沙率先启动“三个一”试点。实践证明,“三个一”试点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面成效显著。据统计,试点后企业申报项目录入项数减少45%,提高申报效率25%以上;随着查验指令的电子化,企业办单候查时间减少50%以上;避免重复装卸,货物查验时间减少50%。
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提出制定便利通关办法,抓紧出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方案,分步在全国口岸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