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9月3日电(记者 翟永冠)多名省部级高官相继落马,表明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为官必须清廉,为政严守规范,信念要纯,作风要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所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反腐倡廉当然要靠制度建设、外力约束、及时查处,但同时也要加强教育培养,注重思想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端正思想认识,严守行为边界。如此,防腐反腐方会更加有效。
人们注意到,不少被查出的腐败分子,在最开始都具有较高的“才”和“德”,在相应的岗位上做出了成绩。但在长期工作的过程中,当理想信念缺失、精神追求堕落之后,违法乱纪、为所欲为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从敬畏法纪群众到迷信权力金钱,从严于律己到到公然违背法纪,心无敬畏,手无戒尺,也就无法无天,无所顾忌。
“思”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党纪国法大于天,百姓利益重于山。广大党员心存敬畏,便能认识到法纪和群众的分量,牢记党的宗旨。领导干部手握戒尺,才能严守法纪之戒,丈量行为之度,不违规不逾矩。
上有法律道德约束,下有百姓群众监督。一边是党中央发出倡议出台规定,一边是民意所盼民心所向。敬畏党纪国法,敬畏民心民力;严守行为之戒,常怀度量之尺。制度建设加教育实践,党员干部方能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顺群众之所愿,为民心之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