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13日电(记者郑昕)记者13日从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在陕西开展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已对全省2927辆超标公务用车按规定进行处置,查办案件111件,党纪政纪处分23人。
据了解,在陕西省于2011年启动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陕西省对公务用车编制数进行了重新核定,目前省级机关车辆编制数为2814辆,比实有数减少1045辆,缩减27%。由于实有车辆多于核定的编制数目,陕西已全面停止了一般性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
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宏生表示,在2927辆超标公务用车中,有借换车辆109辆,超编车辆157辆,超标车2661辆。截至目前,借换车已全部退还,并按照要求公示处理到位;超编车辆将按照年限逐步报废;超标车辆报废284辆,拍卖、置换255辆,经中央公车治理办同意继续留用的有2089辆,待处理的33辆。
“陕西的公务用车管理,要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对各级机关新购公务用车在编制范围内严格审批,同时加大对各类公务用车管理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处理到位。”王宏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