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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金融支持“双新”行动若干措施,请问有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4-05-24 17:33 信息来源:银行保险处

我局联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等五部门,第一时间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若干措施》,制定了10条针对性支持政策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我省“双新”工作。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用好用足国家政策。用好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再贷款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变,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

二是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对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比例可达100%,实现“0首付”购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三是畅通产融对接。线下,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做好备选企业、清单项目的融资信息收集、对接工作,争取更多再贷款额度投向江西。线上,在“赣金普惠”平台上线“双新”行动专区,集中展示金融产品、相关政策措施。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发挥债券融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类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

五是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创新个人消费贷产品,推广线上即时办理业务,为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用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贷款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抓落实年”的要求,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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