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刘建生 摄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做准备工作。为此,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就本次常委会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其他议程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作了汇报。
委员长会议还讨论并同意印发《关于法律配套法规制定的工作程序》,听取了关于《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桑国卫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