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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上的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0年11月0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温家宝
(2010年11月5日)

    这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员和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完善政策和体制,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近10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盗版等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遏制了群体性侵权行为。去年以来,查获专利、商标、版权违法案件8万多件,破获刑事案件3000多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多人。

    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律,颁布19部行政法规,完成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商标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奠定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法律基础。

    三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连续7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科技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教育。为加强地方政府知识产权机构和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培训从省部级领导干部到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展开。

    四是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谈判,推动制定平衡有序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定期磋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话,妥善应对知识产权摩擦。联合打击跨国跨境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一批创新型企业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不断完善的创新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科研机构。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有1400多家,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研发投入增长最快、创新活动日益活跃的国家之一。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一方面,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依然较多。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经验,不少商标、版权等在海外被侵权。从工作层面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坚定信心,又要重视和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以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用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对于治理当前一些地区和领域比较严重的侵权假冒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开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注意从专项行动中发现一些深层次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和机制。对此,国务院已作了全面部署。这里,我强调几点:

    (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这次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是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重点领域是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重点地区是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重点产品是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执法协作,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各自领域的突出问题,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强化监管与执法,做到全过程治理。一是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这是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加强企业监管,打击各种侵权和违法行为,特别要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强农产品种子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等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盗版和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行为。加强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这对有效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这一手一定要硬。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贪赃枉法的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坚持有破有立,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需要各市场主体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行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们既要曝光一批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也要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要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引导其既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又擅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做保护知识产权的表率。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要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要落实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把这项工作切实做好。

    (五)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政策和体制,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打击行动要与长期的制度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才能做到打击之后不反弹,使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秩序不断改善。一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要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确权和侵权诉讼程序,简化救济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维权成本。要加大民事赔偿和裁判执行力度,增加侵权成本,使侵权人无利可图、得不偿失。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坚持执法工作连续性,不搞“一阵风”。二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三要探索建立更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四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披露国内外重点关注的大案要案及处理结果,展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使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消除外国投资者对我投资环境乃至对外开放政策的疑虑。同时,针对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最后强调一下加强领导的问题。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对涉及到本地区、本领域的侵权违法企业,要依法查办、决不手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侵权行为查办不力的,要深究原因、督查督办,直至追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注重从政策、制度和机制上解决问题。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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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以打击侵权假冒为重点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11月5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国务院5日在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

    温家宝指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取得了明显进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我们要重视和切实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详细阅读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会议决定,从2010年10月底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详细阅读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会议原则同意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研究起草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会议指出,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企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制订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一项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要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鼓励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劳动,激发全民族的创新精神,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将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智力资源,将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转化为对国际智力资源的巨大引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详细阅读

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4月20日,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暨中国(北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为启动仪式致辞并按下启动按钮。这标志着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甘绍宁在致辞中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今年4月1日,温家宝总理在《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文章,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央精神和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营造促进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增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的认识,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办案力度,举办维权援助中心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执法维权工作。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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